1.磋商響應供應商為企業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磋商響應供應商為事業單位的,提供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磋商響應供應商為社會團體的,提供有效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磋商響應供應商為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磋商響應供應商為非企業專業服務機構的,提供有效的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其他磋商響應供應商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提供有效的相應具體證照復印件。 2.磋商響應供應商代表應提供身份證有效復印件(正反面均需復?。?,磋商響應供應商代表若不是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應同時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原件。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磋商響應供應商應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并提供有效資質證書復印件。 3.2磋商響應供應商應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要求承裝、承修、承試均需達到五級或以上),并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 3.3磋商響應供應商應具備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響應。 其他詳見采購文件。 |